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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邀请杰出校友返校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

    2017-04-26 


    为发扬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以人为本的优良传统,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,推动校友与母校发展共赢。同时,也为了规范校友返校活动管理,结合《成信校发〔2017〕12号--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国内接待管理暂行办法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  第一条 适用范围

    (一)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、学院、科研机构等单位针对我校校友进行的公务接待行为。

    (二)本办法中所适用校友,是指在某一领域有杰出成就,受母校邀请为师生进行学术报告、讲座培训、就业指导以及出席学校会议、进行科研合作等活动的校友。

    (三)本办法不适用于校友自行返校组织的聚会活动,自行返校组织聚会活动校友请于校友总会网站上下载《校友返校信息表》,并联系我校校友工作办公室,以便提供相应服务。

    第二条 接待原则

    (一)接待工作实行“务实节俭、严格标准、简化礼仪、高效透明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”的原则。

    (二)实行对口对等接待,坚持“谁接待、谁负责、谁支出”的办法。

    第三条 接待范围

    (一)各单位必须凭邀请公函或来访公函开展接待工作。

    (二)安排受邀校友参加公务活动必须充分利用校内资源:报告、培训、会议等应安排在校园内部会议室或报告厅,用餐安排在学校教工餐厅,确需安排在校外接待的,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,按就近原则,选择经济实用的场所。

    第四条 礼品要求

    1、除赠送《成信校友》杂志、校徽等学校文化纪念品之外,接待过程中一般不向校友赠送礼品,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。

    2、如有单位接收校友所赠送的礼品(如屏风、画作等),必须交由党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造册登记入库保管。

    第五条 学术报告经费标准

    参照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术报告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    第六条 接待标准及接待审批、报销程序,监督问责与《成信校发〔2017〕12号--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印发<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一致。

   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  上一条:关于开展2017年“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基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开展第四届“青年教师教学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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